法律问答

签有劳动合同,为无固定期限,未注明工资,如被辞退怎么补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2-06 04:50: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如果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被裁员的,有的公司按照“N+1”的方案支付补偿金,有的公司按照“2N+1”的方案支付补偿金。按照法律规定是“每工作一年,给予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金额的补偿金;不满一年,超过六个月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半年计算。”
    (二)如果公司破产,会进入清产核资程序。人民法院将该公司可以变现的固定资产(如厂房、机器设备等)委托拍卖公司拍卖,拍卖所得扣除拍卖公司佣金和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费之后的余额,优先支付拖欠员工的工资,然后支付被裁员员工的补偿金,如果还有余额,支付欠其他法人的债务。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
    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 为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应约定明确的期限。在实践中,确实有一些职工在工作中表现消极,经常违反企业规章和劳动纪律但情节又够不上劳动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情形,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要解除劳动关系就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不解除劳动关系又给企业造成损失。
    在另外一些情况下(如职工不胜任工作),企业虽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企业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国有企业除外)。因此,如果约定明确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宜太长),企业就有相当的主动权,可以避免承担因辞退引发的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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