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件事情想问一下 ,在大连地区  未交满15年社保却到了退休年纪的农户是不是可以补交?如果不行要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2-05 13:29: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未缴社保的:
    1.员工可随时向劳动监察举报要求用人单位缴纳,处理结果往往是限期补缴;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3.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员工在职期间一旦发生此类情况,相应的费用由社保基金负担。
    相反,如不缴纳社保,发生了此类情况,用人单位按照社保的标准自行负担。
  • 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劳动者没有固定工作,挂靠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此举不是最佳选择,因为挂靠单位,一般单位都会要求劳动者全额缴纳应当由单位和个人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甚至加适当的管理费,比劳动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费高8个百分点左右。
    劳动者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明,直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满15年,可以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与挂靠单位没有区别。
    《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去参保的社保局办理退休,然后延长缴费,最多延长缴费五年,五年后还缴纳不满15年,一次性补足剩余年限后开始按月领养老金如果不愿意补交,可以办理退休时申请一次性提取个人账户余额,提取后不能再按月领养老金(不建议这种方式)可以咨询参保地社保局,是否可以办退休手续前一次性补足剩余年限,属于各地社保局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