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之前我在天津上班,已经提交过离职申请了,但是后来因为某些原因,离职手续没有办完就走了,两年之后,我在北京上班,单位要给我缴纳保险,需要回原单位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原单位还可以给办离职手续吗?

2018-12-05 09:08: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 辞职后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社保关系转移:手续操作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转入申请, 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需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据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转入地企业的劳动合同和身份证。
    2、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出据《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通过电子信息平台发送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
    3、转入地社保机构通过电子信息平台接收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的电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及相应转移资金后,自行办理接收个人帐户和资金。
  • 对于全国开始实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对此,深圳地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将深圳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提到工作日程中。那么深圳养老保险转移如何办理呢?  为了普及《转移办法》,将其更好的落实,深圳有关部门将加大对该办法的宣传力度,努力做到凡符合转移条件者全部转移。  据相关部门介绍,参保人跨省流动就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特区内参保人需要到市社保局个人服务中心(福田区八卦岭二路513栋)办理;特区外参保人则需带上相关资料到单位所在地的据各分局或社保管理站办理。由于大多数人对办理的具体流程不熟悉导致了转移麻烦,无法进行。而事实上对转移的具体流程有一个详细的了解,办理转移就可以顺利的实施。其中具体流程主要有四步:  第一步、在深圳参加本地社会保险;  第二步:提供
    1、调令或招工表(户籍属随迁、购房入户的提供户口簿)、
    2、身份证、
    3、社保电脑号(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到参保所属社保机构征收部门开具接受函;  第三步:凭接受函到异地社保机构办理转保手续;  第四步:异地将养老保险转出30天后,凭当。地社保机构转出的转移清单、异地缴纳的养老保险明细单,到现深圳参保社保机构办理合并手续。  另外特别针对跨省参保人办理转移的问题,相关部门也作了详细的阐述。保险基金管理局规定,参保人应提供:《深圳市企业参保人员跨省就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表》、本人身份证、社保卡(社保卡丢失的可在单位辞工转保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单位在申请表上盖章或开具本人辞工转保证明(已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并停交社保时,申请缴费凭证则不需此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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