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青岛工作,是山东省农业户口,户籍是山东泰安,单位破产失业,并且在青岛交纳社保一年以上,可以在青岛申请办理失业证,享受免费技能培训么?

2018-12-05 03:25: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在户口所在办理,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
    二、非户口所在地办理提供身份证、收入证明。
    三、至于缴费标准,有一次性交足15年的,有按年缴费的,有按月缴费的,每种性质又分好几个档次。你可以持相关证件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清楚,并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作出选择。不过,现在缴费金额多,今后的退休工资也会相应高。
  • 失业证办理程序如下:
    一、凡领取失业证的人员,必须持本人户口簿和小一寸免冠近照两张到你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办理。所需证明材料包括:
    (一)未能升学的高中毕业生和初中毕业生,凭毕业证书。
    (二)职业高中毕业生和自费走读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和社区居委会证明。
    (三)中途退学学生,凭学校出具的退学证明。
    (四)被开除、除名、辞退或自动离职的职工、合同期满的职工,凭原单位出具的解除合同证明。
    (五)按政策规定迁入的居民(不包括已落实安置的征地农民),凭原申报其入户的单位出具的证明。
    (六)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歇业人员凭工商部门发给的证明。
    (七)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凭学校出具的证明。
    (八)解除劳教和刑满释放人员,凭司法(公安)部门证明。
    (九)新毕业的毕业生,凭参加劳动就业培训考试合格的结业证书。
    (十)以上证明需所在区劳动局加意见、盖章。
  • 不交一般是指用人单位未依照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少交是指用人单位虽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但其缴费数额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迟交是指用人单位未依照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缴费期间参加社会保险,只为劳动者缴纳了最近一段时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由于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律义务,所以,从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出发,社会保险费实质上属于国家征收范畴,是行政而非司法,由此产生的争议当然属于行政争议。
    现行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已明确将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和征收规定为行政机关的一项职责,如《劳动法》第100条及《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6条均有相关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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