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车与一辆马担车会车的时候相撞,造成我车上人员受伤,(由于公路施工,我车占道,我当时已经停车了,但是对方车速过快,采取措施不当),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判的责任是四六分,修车费用我和他共同承担,车上伤员的医疗费用由对方负责。我负主要责任,双方已经签字按手印,我们都买了全保,我买太保,他买中保,现在太保已经赔付了,但中保这块的对方车主反悔了,不想赔付医疗费用给伤员,他跟中保的理赔人员比较熟悉,因此就拖着不报保险,我该怎么办呢?

2018-12-04 23:03: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了车祸事件,车主不赔偿,可以先要求交警部门出具医疗费垫付通知书,联系车辆保险公司,由交强险先赔付一万元。之后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或者起诉。起诉的话可以去法院提交起诉状,双方身份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建议请律师或者去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因为交通事故赔偿的计算比较复杂。
    交通事故赔偿主要有以下三种解决方案。
    ①和解:双方对赔偿协商一致,达成和解。
    ②调解:不构成伤残等级的交通事故案件或财产损失已经被双方保险公司定损理赔的,可以选择在交警的调解下解决。
    ③诉讼:受害者去法院起诉,要求车主和保险公司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 城镇医疗保险基本保额:一个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
    1.6万元。如果是由于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器官移直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简称“门诊大病”)患者,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可提高到每人2万元。
  • 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需要在其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义务,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责任比例进行理赔,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受害一方可以将保险公司和肇事司机作为共同被告起诉法院,要求赔偿,涉及赔偿数据较大,建议可以委托专业的交通事故赔偿律师介入,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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