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厂搬迁兼并,原工资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年龄变更。这个要求是不合理的雇员不想去没有财务补偿合理的雇员不想去没有财务补偿?工厂搬迁兼并,原工资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年龄变更。请问这个要求不合理的雇员不想去有财务补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0-11-07 13:45: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厂搬迁,工作地点变更,劳动者可以不同意,依此要求经济补偿金。单位强制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违法,可以要求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工作地点系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之一,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当对具体的工作地点作出约定。工作地点变更,意味着劳动合同变更,劳动者可以不同意。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对原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变更后的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变更了的内容按照变更后的执行,其它没有变更的内容按照原合同执行。合同只要不签或没有劳动局的公证都不生效!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
  • 变更合同一般是没有补偿的,但是公司单方面变更,劳动者不同意的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 公司搬迁属于变更合同内容的一种,变更合同是没有补偿的,变更合同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不得单方面变更。但是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合同的,劳动者可索要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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