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在一家超市工作十年,老板两年前开始给签合同,交保险,目前结婚啦,老板想让我辞职,我写了辞职报告,请问我可以申请经济赔偿金,能领取失业保险吗?

2018-12-03 10:28: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领取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 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但是失业金是不能申请的,失业金的领取时需要员工达到领取条件就可以领取的。《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参加过失业保险,并且失业前至少连续缴费满一年  
    2.非本人意愿失业  
    3.进行就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  因此很明显,主动辞职的劳动者是不能享受失业保险的。  如果申请失业保险金遭拒,可以到劳动保障局的仲裁部门去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到人民法院走法律程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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