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5.3.1新员工入职到2016.8.3辞职,这一段期内年假是几日,怎样计算,在职人员期内休了五天年假,多休了几日年假,多休的暑假企业是不是要扣工资解决

2020-11-01 05:5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由此可见,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即具有享受带薪年休假的资格。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 上班了就有工资的,离职也是有发工资的,如果没签合同还可以要求单位双倍工资赔偿。
  • 直接去公司讨要工资即可,因为已经交接完毕,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支付剩余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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