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丈夫结婚四年,生了一个孩子,今年三岁,我和丈夫都自己做生意,我的经济可能比丈夫差,但是孩子确实是由我和我的父母抚养,现在丈夫要求离婚,我想商量,我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吗?

离婚
2020-10-28 08:15: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登记结婚的只是同居关系 子女抚养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孩子尚在哺乳期,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孩子满两周岁未满十周岁的,一般由对其成长有利的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孩子满十周岁的,归谁抚养还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未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求抚养费
  • 你好,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 你好,需要根据双方的综合情况决定孩子抚养权,例如夫妻双方的生活环境、个人素养、经济条件等等方面决定孩子的抚养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