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离婚后商量对方不履行抚养费。 孩子有先天性心脏病。 我马上动手术。 孩子现在10岁。 他父亲离婚多年没有见过孩子。 怎么办好呢?

离婚
2020-10-16 03:11: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就子女抚养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其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其第二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其第一款规定子女抚养费负担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所以另一方不给抚养费可以到人民法院去起诉:要求他(她)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 起诉对方要求支付抚养费,如需帮助可来电或面谈详情
  • 您好,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其生父支付抚养费。您也可以来电咨询我起诉的流程和相关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