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刚看见有人打架打110报警后因害怕对方看见我就离开了现场,之后没多久接到了一个末位为110的座机(我猜测是不是派出所的),对方打了三次,第三次我才接到,可接了电话里面没人说话,等了一会还是没有。我是不是应该再打一个电话过去?如果不打会怎样?还有我不知道我离开现场后打架的人是否在110到前离开了,若这样,警方会不会认为我报假案?我有点后悔报警了。都不敢告诉家人,怕他们怪我多事。

2018-11-28 15:27: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打架斗殴报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事发后6个月内报警,公安机关都会受理调查的。但是事发后几天报警,证据会灭失,公安机关调查后,证据灭失,没有证据证明的,公安机关会终止调查。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 您好!报假案一般要看报案者是否存在主观故意。如果是无意的并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报案者一般不承担责任。如果是故意报假案的,公安机关有权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处以拘留和罚款。因报假案造成严重社会危害性,已经构成刑事犯罪的,则需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1,报假案的没有造成对方一点的损失,一般不会受到什么处罚,
    2,对方没有报案或者同你打官司,一般也没有问题。谢谢阅读!
  • 打架报案后,派出所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法进行处理:
      
    1、如果情节轻微的,可对双方进行批评教育。
      
    2、如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可对当事人予以治安处罚。
      
    3、如果构成犯罪的,则应予以刑事立案 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另外,对于因打架而造成的损失,派出所也可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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