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下:我弟弟出现交通事故,与朋友两人骑摩托车与对方开拖拉机发生事故,是在一个村庄,是正常行驶的,我弟弟是坐在摩托车上的,但是当时出事时报警警察并没有去,那两人只是破点皮,我弟弟膝盖下面断了一根骨头,膝盖还掉了一块,总共花3万多,可是两人并没有来看望,我们找律师起诉,当时开庭时是去的事故组,是庭前调解,说好我弟弟朋友家赔偿7000元,对方赔偿25000元,可是我弟弟朋友家才给了2000元,对方并不给予赔偿,这件事已经1年多了,调解也2个多月了,现在什么说法都没给我们,请问现在我们该怎么办啊?如果申请执行那对方是不是就不用赔偿了?只是每年拘留15天么?每次去问律师,他只叫回来等,看看能不能调解!说实话我们家很困难,住院又欠了很多帐,老是这样拖着也不是办法啊!我弟弟才不到18周岁呢!如果执意要起诉会不会对我弟弟有影响呢?因为毕竟骑摩托车的他也不够年龄,没有驾驶证,没有牌照,那样官司赢的几率很小吧?

2018-11-28 13:17: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 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具体如何赔偿,须根据伤情而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肇事者及保险公司索赔。
  • 一般来说,如果是开车未携带驾驶证,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记1分。
      依据是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使用规定》附件2第五点第
    (四)项的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记1分。
      罚款依据是《交通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 双方发生交通事故后,通常可以先协商处理,赔偿后各走各,开车人就不会受处罚。
    如果报交警通过勘察现场后通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事故责任,根据事故责任承担赔偿责任。
    然后交警还可以对其处200-2000元罚款,可并处15天以下拘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