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骑一辆三轮电动车靠右正常行驶,途径一个公交车临时停靠点(在路的左边),当时正好一辆公交车在等待乘客上下。一辆相向而来的两轮电动车因避让这辆公交车(路面比较窄)拐到了我行驶的这一边。他的两轮电动车撞到了我的三轮电动车上。双方的车当时都翻了,对方还带个小孩儿,小孩儿没事,骑车的人因年龄偏大伤的比我重,请问这种情况我要承担责任吗?对方家属说现在没钱支付医药费了找我,请问我该怎么办?请帮忙尽快解答,谢谢!     急急急急急急!!!!!!

2018-11-28 12:27: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伤者本人才有误工费,护理小孩的家长可以主张护理费,孩子比较小住院期间是需要2个人护理的,出院后计算一个人的护理费。你的车子有保险,可以让小孩的家里人准备好材料与你一起去保险公司理赔,具体赔偿的数额以保险公司认可的为准,不需要你承担赔偿责任。
  •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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