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班得时候,公司不给交保险,在这干了快十二年了,也一直没说要交保险,我想咨询一下,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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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即便员工同意不缴纳保险企业也必须为其办理保险。根据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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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给上任何保险,违反了《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以及《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的规定,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可以向社保中心投诉,请求干预并查处。
若因此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还有权得到已工作期间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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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公司上班,用人单位没与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向社保局提出申诉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缴社保,或者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调解社保的费用补偿。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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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