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我父亲骑摩托车被轿车撞了,对方报的警,责任还没划分,对到不给拿医疗费,该怎么办,对方交警队有关系,我家交警对没有人,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2018-11-28 10:1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所承担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一)完全由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该违章行为人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二)由于双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双方当事人都负有责任。
    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相当或者基本相当的,双方负同等责任;
    (三)二方或者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负相应的交通事故责任;
    (四)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五)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
    但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 一、车祸医药费没赔够怎么办

    后续治疗费用应当赔偿。实践中,具体的操作方法有三种:

    (1)一次性赔偿,即将今后可能发生的治疗费用全部计算,一次赔偿。

    (2)今后发生的损失另行起诉,不在本次诉讼中解决,只是确定今后的损失另行处理。

    (3)即使是确定了一次性赔偿,但是今后实际治疗所发生的费用超出了一次性赔偿确定的数额的,对于超出的部分,受害人有权另行起诉请求赔偿。对后续治疗无法确定费用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但受害人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或鉴定结论必定发生的治疗费用,应一并予以赔偿。

    二、后续医疗费如何计算

    结案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受害人在康复型医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问题应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1)受害人治疗伤疾,一般应在普通型医院治疗。非治疗伤疾所必须而选择康复型医院就诊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应按普通医院治疗同种伤疾的收费标准计算。

    (2)在普通型医院就诊治疗后,经治疗医院批准转至康复型医院继续治疗,并确系治疗伤疾所必须的,其医疗费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康复医院收费标准计算。

    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补救性治疗,如镶牙、植皮、安装假眼、假肢等,所花费的费用应予赔偿。受害人治疗因侵害行为而引起的其他并发症的费用,应参照治疗医院的诊断或者法医的鉴定意见,视二者的关联程度予以适当补偿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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