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欠我一千元钱不还,我有欠条,我能去法院起诉吗,有啥费用,能胜诉吗

2018-11-27 20:08: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还钱采取起诉的方式债务追讨,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以下强制措施进行执行,甚至可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对其处罚:
    1、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3、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4、 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5、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也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7、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所谓“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 欠钱不还想要起诉的话,作为债权人,需要保护欠条原件的完整性,同时要注意定期催款,使诉讼时效中断,以确保没有超过2年诉讼时效,催款时最好让对方签字,书面证明你已经履行催款义务,起诉时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明,证据及起诉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书需要写明双方争议事实,诉讼请求,返还金额可以包括欠条金额及利息。起诉书建议委托律师代书,如果对方有财产,故意不还的,还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具体程序建议持有关证据及资料委托律师办理。
  • 债权债务纠纷去法院起诉需要原告身份证,欠条或者其他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起诉状去法院立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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