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近期我遇到了一起交通事故,我车在一十字路口与对方相撞(出租车司机),当时我是由东向西直行,对方是由西向北转向,事故除了双方车辆有损失外,无人员伤亡,无公共设施受损。事故发生后立即拨打了122,交警勘察现场后判定对方全责,由他承担两车损失,但是当时对方不服,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上写了不同意。等事故过了几天以后,此交通事故认定书已提交至了办案大厅,交警告知我联系物价部门定损,过后再拿着物价部门出具的定损单以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上法院起诉对方(肇事司机,司机所在的出租车公司以及对方的保险公司)。



在得知我方将起诉的情况下,该出租车司机表示他又愿意承认是其的全责(他的车定损1000左右,并不严重,他本人不想修车)请问此时他能否去交警部门开具证明表示负全责,其后由他的保险公司做出赔偿?



由于我的车损金额也不是很大(5000左右),如果能够简化程序由对方保险公司直接赔付而不用起诉,这样也似乎更好。请各位律师指点迷津

2018-11-26 22:39: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开车撞到人,负全责的,应该由肇事者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主要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如果对方构成伤残的,还应该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
    在赔偿的时候,首先应该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再由事故肇事者进行赔偿。
    如果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的,则事故肇事者的赔偿可以由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直接赔偿给对方,也可以由责任人进行赔偿后再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 将肇事者、车主、保险公司列为被告。 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并主张赔偿.
    (1)、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2)、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交通事故赔偿保险:依据新保险法,赔偿是直接给受害人的。但是在日常操作中经常会出现车主已经先行垫付的情况,例如已经在交警队缴纳了保证金,这种情况下,最好和保险公司协调一下,当保险金赔偿下来以后,双方一起到保险公司,受害人看到确切赔偿金额,然后受害人把前期车主的预付款给车主,车主把前期预付款收据给受害人,然后由保险公司直接给受害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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