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开车撞了人,交警认定事故逃逸,对方受伤没有大碍,头部缝了几针,现在住院五天,每天检查,要最贵的药治疗,私下解决要赔偿十几万,我该怎么办

2018-11-26 21:03: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可以就赔偿问题协商解决,有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被侵权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
  •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 认定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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