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爱人于2011年11月20日下午在山东日兰高速发生追尾事故,造成对方(青岛大学)车上一人死亡,三人重伤现未出院。他于21日关押在日照交警看守所,现在案件于12月27日移交法院。民事赔偿部分现在因重伤三人未出院还未定赔偿多少,死亡赔偿金已经和校方律师及家属达成初步协议。请问上交法院后多久才能判决下来?要等民事赔偿都结束之后还是有其他办法人能出来呢?

案件号为2010.02,法院还未通知家属开庭时间。内部交警提供信息说是元旦过后的第二个案件是我爱人的

他是全责

2018-11-26 14:00: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1)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20年

    (2)60-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20-(实际年龄-60)]

    (3)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居纯收入)X5年
  •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计算方法。
    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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