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合伙开公司创业,后面亏了钱,逼着我写了一张欠条,现在又来起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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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凭借条起诉对方还款,没有经常居住地,那对方有住所地,可以到住所地去起诉,民事程序一审简易程序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普通程序最长不超过留个月。关于刑事:第一,有借条,可能就不构成诈骗,刑事不立案;第二,即使立了案,要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还可能到检察院又退到公安补充侦查,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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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们的合伙协议上有关责任和责任承担怎么表述的。看你上述,你只是进行了资金的投入,没有实际参与经营。如果你们的合伙协议没有明确的话,那么,合伙人应该承担司法责任和经济责任;你只承担经济责任,这个责任可以按你投资的比例来承担。
如果合伙协议里明确由你的合伙人承担所有责任的话,你承担的责任会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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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代公司签订的欠条,个人债务承担问题如下:
1、个人打的欠条是代表公司的,是有权代理行为。
2、个人与公司之间并无连带责任,没有还款的义务,只有个人原来所在的公司是债务人,债权人只能向原来的公司主张权利。
3、欠条上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并不能适用所谓的两年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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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