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学校和同学吵架,我先插手的是,门牙断了一颗,一颗也松了。 据说去医院要花1万美元以上,对方说要承担一部分。 控诉审判庭的责任会怎么样? 对方1.7我在1.8晚上没有证人。 请告诉我能不能胜诉。

2020-09-26 11:51:11
律师解答共有9条
  • 责任的承担应按过失的大小来划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建议委托律师来保障您的最大权益。
  • 你好,建议你先去报警解决
  • 建议你及时起诉解决
  • 请病假单位可以随意扣工资吗?   《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薪金奖惩制度属于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规章制度,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未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则对公司员工不具有约束力,以这样的规章制度来对扣发员工的工资,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相关内容:   
    一、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二、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三、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四、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五、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不合法,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和失业保险待遇。
  • 您好!您退休之后若社保累计缴满15年,您是可以领取养老金的。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 或去卫生局和工商投诉
  • 可以在网上查一下
  • 您好,可以去卫生局投诉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