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我想在试用期2.0前辞职,可是会计不让我接手,所以我不能一直辞职! 试用期间我犯了个错误不经过她的签名就发工资了! 我说我也应该承担责任我也应该承担责任! 如果不让我辞职,我还能辞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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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想辞职的话得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员工试用期离职只要提前三天,转正员工提前一个月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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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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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试用期内提前三天辞职,非试用期内提前一个月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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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