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弟弟在网上贷款,现在感觉是高利贷,还不清,怎么办

2018-11-23 21:22: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网上贷款,请警惕网上虚假贷款信息的骗局。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各地的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类公司是不能异地跨区放贷的,所以,网上发布的只凭身份证就可以贷款的信息全是骗局。
    请谨记,凡是对方以任何理由要求你先支付任何前期费用的,都是绝对的诈骗,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先给其他人汇款、转账以及缴纳任何费用,以免被骗。
  • 网上贷款不还的后果:第一,银行会派人不停的催要贷款,在还清之前这个期间很长。rn第二,如果银行起诉,非常可能会向法院申请保全贷款人的各项资产,比如房产,汽车,存款,股票等等。
    rn第三,如果个人的资产清理完不能归还贷款本金和催收贷款的费用,银行可能会申请执行个人的工资收入(会扣除基本生活费)。rn第四,除非是采取故意诈骗或者提供虚假资料贷的款,一般不会坐牢。
    rn第五,如果在一定时间内还不了款的话,会被划入征信系统黑名单,再贷款不可能,办理信用卡也很难,据说目前国家已经开始限制黑名单的人乘坐飞机软卧等高消费了。

  • 1、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第二十七条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3、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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