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当时我开车在红绿灯绿灯由西往东直行 已经快过马路了 突然一辆二轮摩托车从对面闯红灯极速骑过来 他撞到了我的左后轮上 摔在我的车后方 我从两边后视镜上看了下没有人我以为他骑过去了 然后我就直接开车走了 过了一个半小时交警打电话给我说撞到了人 我就快速开车去交警大队 民警现在就说我肇事逃逸 摩托车无牌无证,摩托车司机喝了酒 现在在医院的重症监护室 颅出血 这样责任谁更大一点 小车司机属于肇事逃逸么?

2018-11-22 06:36: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机动车碰撞行人,责任究竟应该如何划分,需要看事故现场情况确定。 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的发生事故,机动车首先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给以全部赔偿,超过部分按照责任赔偿,而且非机动车一方还可以减去百分之十的责任赔偿。 机动车从次责到全责,都是在交强险限额内(物损2000元、医疗10000元、死残110000元)全赔,不分责任比例。 超过部分机动车根据责任比例(责任比例+10%)再赔。 机动车无责,也在交强险限额内(物损
    100、医疗
    1000、死残11000)全赔。
  • 若行人闯红灯被撞,看交警怎么判定责任。以前有行人违章撞了白撞的说法,但现在以人为本,都会判定机动车负一定责任。
    赔偿的话,如果交警判定行人全责,那么机动车在交强险无责额度即死亡伤残
    1.1万、医疗1000元、财产100元额度内全额赔。不足部分承担10%的责任。如果交警判定机动车次责,那么机动车在交强险有责额度内赔偿死亡伤残11万医疗费1万、财产2000元。不足部分承担40%的赔偿责任。
  •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而对于“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