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婆生病老公不管,医疗费用由老婆家人支付,在老婆治疗的时候老公起诉离婚,老公是否有责任支付所有的医疗费用,应该以谁的名义起诉他偿还医疗费用。求答案谢谢

2018-11-21 15:11: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到你户口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法院立案庭立案,提交离婚起诉书。诉讼的时候要提交证据
    2、诉讼离婚一定是先调解再判决,所以不能缺席审判。不过法院会发传票给他的,你需要向法院提供他的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如果没有联系方式和地址,法院也不会受理你的案件。超过两年,没有任何音讯的(包括亲戚朋友都没有他的音讯),可以向法院申请他下落不明,再申请缺席判决。
    3、法院的收费是50-300不等,财产分割涉及20万以上,还要加收。诉讼费用也是先调解再判决。一般是双方分摊或者由拿到财产特别多的一方,或者有重大过错方负责。
    4、一审一般是6个月内审结,最长不超过15个月。对方上诉的话,一般三个月内审结,最长不超过6个月。
  • 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1、起草离婚起诉状;  
    2、准备离婚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四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离婚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起诉离婚的费用由谁承担?  起诉的费用是有法律规定的。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第十三条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诉讼收费的原则--原告人预交--败诉者承担。所以一般来说,案件的诉讼费用是由败诉方承担的,但是离婚案件有其特殊性。  第三十三条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对于离婚案件,难以说谁败诉谁胜诉,法院只是根据双方当事人之间感情是否破裂的事实,依法判决离婚还是不离婚。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的受理费用由法院决定,法院可以根据不同案件的不同情况,既可以决定由男方承担,也可以决定由女方承担或者决定由双方当事人分担。
  • 从2007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
    0.5%交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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