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本人在慈溪横河镇骑一辆电动车载人在非机动车道上被交警查扣,定性为无牌机动车,请问交警这种处罚合法吗?

2018-11-21 10:13: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血液中酒精含量20毫克/100毫升〈含〉以上80毫克/100毫升〈不含〉)以下)处500元罚款,记6分,驾照暂扣1个月至3个月。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血液中酒精含量80毫克/100毫升以上130毫克/100毫升以下的)处以8日至10日拘留,暂扣驾照5个月,并处1800元罚款。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血液中酒精含量13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处以13日至15日拘留,暂扣驾照6个月,并处1800元罚款,记12分。

  • 一、交警扣车的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二、交警扣车的情形
    简单说,无牌、假牌、套牌,不带两证,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交强险及标志,盗抢车,事故车需取证的,交警都可以扣车。
  • 对于事故责任的认定,是以发生事故时双方行驶路线为基础的,至于酒驾或者无牌无证,是属于定责任时考虑是否要加重承担事故责任比例的情形。事故责任的划分还是要依据双方的行驶情况,有无违章,或者需由一方优先通行所决定的。
    一方酒驾一方无牌无证两人的情形都差不多,如果酒驾方由于死亡,定责任时可能会偏向死亡方,这个是交警处理事故的原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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