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货车逆行与一辆无牌无驾照而且醉驾的摩托车相撞,摩托车驾驶人死亡。谁的责任大

2018-11-21 10:12: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机动车碰撞行人,责任究竟应该如何划分,需要看事故现场情况确定。根据事故发生的地点,双方通行的情况有好几种情形:

    一. 200米之内道路上有人行横道线的 :

    在人行横道线,而且没有证据行人闯红灯,机动车全责,行人无责 ;
    行人偏离人行横道线,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
    有证据行人闯红灯,行人主责,机动车次责
    偏离人行横道线,而且行人在车辆临近时突然闯入机动车道、折返,行人全责,机动车无责
    二. 郊区无人行横道线路段(不包括:高速公路、有隔离设施的公路)
    1.行人突然闯入机动车道、或者突然折返,以致急刹车都无法避免事故的。行人主要以上责任,机动车次要以下责任。

    2.行人已经在机动车道,而司机未加注意,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夜间视线不好情况下,也可以认定为同等责任。

    3. 高速公路、有隔离设施的公路: 行人至少主责,可以定行人全责。普及一下事故责任赔偿: 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的发生事故,机动车首先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给以全部赔偿,超过部分按照责任赔偿,而且非机动车一方还可以减去百分之十的责任赔偿。 机动车从次责到全责,都是在交强险限额内(物损2000元、医疗10000元、死残110000元)全赔,不分责任比例。 超过部分机动车根据责任比例(责任比例+10%)再赔。 机动车无责,也在交强险限额内(物损
    100、医疗
    1000、死残11000)全赔。
  • 摩托车也是属于机动车的一种。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由于无牌无证,也会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罚款拘留等处理。
  • 根据《刑法修正案
    (八)》第二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由此可见,只要是“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均在刑事制裁之列。关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区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因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辆,因醉酒驾驶摩托车上路,同样能构成危险驾驶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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