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对方站在离路沿20厘米左右处,由于路面没灯,迎面又过来几辆大车开了大灯,晃得人眼花,电瓶车右把手碰到对方左后背,导致对方左背一根肋骨轻微骨折,但已经送对方去就医了。请问:电瓶车一方在这起交通事故中该负多少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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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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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法中,赔偿与责任紧密相连。责任越大,赔偿份额越多。交通事故中的赔偿大多是基于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赔偿数额。因此,在出现交通事故时,尽量保留现场,由交警根据现场来划分责任,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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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电瓶车是不需要驾照的,两车相撞发生事故,若有人员伤亡,应立刻报警处理。
若无人员伤亡可自行协商解决,当然,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也应当及时报警,以免阻碍交通。
若出现人身损害,还应该要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法》进行相关的赔偿,赔偿的费用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费等等,要根据责任来划分赔偿数额。一般来说,电动车与电动车相撞的责任在于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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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