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案二审开庭后多久判

2020-09-06 16:5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刑事诉讼法第163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法庭审理后,人民法院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等等。
  • 对于人民法院审理的公诉案件,一般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内进行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以及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三个月。
  • 刑事案件开庭后宣判的时间分为以下情形:
    1、正常情况下,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两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2、对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延长期限不能侦查终结的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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