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职员放假期间驾单位车辆,在公路上行驶时,因占道与迎面来的一辆摩拖相撞,造成摩托车上的人不同程度的重伤。此种情况,单位负责吗?调解后该付给受害人的后期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单位有责任付吗?

2018-11-20 09:43: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按国家标准(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中计算公式计算:
    1、单等级残疾赔偿金计算
    残疾赔偿金=伤残补偿年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伤残等级)/10
    2、多等级伤残残疾赔偿金的综合计算
    多等级残疾赔偿金的综合计算是按伤者的残疾赔偿金计算方法加以计算。
    根据残疾赔偿金总额、赔偿责任系数、赔偿指数等,有下式:
    C=Ct×C1×(Ih+∑Ia)(∑Ia≤10%,i=1,2,3,……n,多处伤残)
    其中:∑的下标为i=1,上标为n。
    式中:C为伤残者的残疾赔偿金额;
    Ct为残疾赔偿金总额。
    C1为赔偿责任系数,即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
    Ih为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即多等级伤残者,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
    伤残赔偿指数是指伤残者应当得到伤残赔偿的比例。以伤残者的伤残程度比例作为伤残者的伤残赔偿比例。《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Ⅹ级(10%),每级相差10%。
    Ia为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
    a、存在I级伤残时,其他等级被吸收,不计算赔偿附加指数;
    b、各地现有法律法规对Ia的取值规定不同,实践中要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
    目前部分地区对Ia采用的取值方法为:Ⅱ级为10%,Ⅲ级为9%,Ⅳ级为8%,Ⅴ级为7%,Ⅵ级为6%,Ⅶ级为5%,Ⅷ级为4%,Ⅸ级为3%,Ⅹ级为2%。附加指数合计(∑Ia)不超过10%,赔偿指数合计(Ih+∑Ia)不超过100%。
  • 首先是责任比例的问题,这个除了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关,与双方的身份也有关系(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三个身份),比如行人即使是全责,机动车也可能要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
    再者是赔偿顺序的问题,通常是交强险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按责任分配,买了商业三者险的哪一方,分配责任后的赔偿由商业三者险理赔,如果是走诉讼程序的话,法院可能让商业三者险直接配给伤者。
    至于赔偿的标准,主要按照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进行叠加计算。
  •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及赔偿比例
      
    一、保险公司在保险最高限额内优先赔偿。目前,交强险有责赔偿的限额是12万元。无责限额是2万元。
      
    二、保险责任限额以外的部分,根据交通事故是发生在机动车之间还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作区别对待。
      对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
      
    1、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6、属于交通以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应根据《民法通则》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视具体情形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
      
    7、属于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注意: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方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应当按照下列比例减轻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
      
    1、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减轻80%至90%;
      
    2、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减轻60%至70%;
      
    3、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减轻30%至40%;
      
    4、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减轻20%至30%。
      属于交通以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或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由机动车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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