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提起上诉的人,必须是依法拥有上诉权或可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人。目前,民事和
经济纠纷案件的原告与被告,还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都有权提起上诉。另外,没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若在一审判决中确认了承担义务,亦有权提起上诉。
2. 递交上诉状,并且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附上上诉状副本,并预交上诉费。上诉状务必写明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姓名(
法人要写明法人名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基本情况、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由和编号、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等。
3. 上诉状一般提交给原审人民法院,并依规定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由原审人民法院转呈其上一级人民法院。当然,上诉人也可以直接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