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二类汽车修理厂工作了快四年的时候被调到分店现在在职,厂里不签合同不交保险,现在不想做了可以得到什么补偿。老板好像是在劳动局认识人可以告他吗?需要什么程序,

2018-11-18 15:5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辞退员工,没有签合同,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可以主张未书面签合同的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补缴社会保险。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缴纳社保,这是劳动合同法强制规定的。建议你收集你在公司工作的证据,到劳动部门申请解决,可以要求因没签合同,从入职第二个月开始的双倍工,要求补齐所欠工资。
    还可以以未足额发放工资为由,要求辞职,并要求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
  • 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缴纳社保,这是劳动合同法强制规定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保险,建议你收集你在公司工作的证据,到劳动部门申请解决,可以要求因没签合同,从入职第二个月开始的双倍工,要求补齐所欠工资。
    还可以以未足额发放工资为由,要求辞职,并要求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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