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在一公司上班已三年,公司从来都没有给我加班费,我还可以追讨这三年的加班费吗?

2018-11-18 09:39: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诉追讨加班费,加班费按实际加班时间计算,平时工作日加班的是正常工资的
    1.5倍,周末加班是正常工资的2倍,公众假期加班是正常工资的3倍,你得有证据证明你什么时候加班多长时间,否则无法追讨。
    2、有关公积金问题请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有关医保问题,请向医保中心投诉
    3、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有权不续约,但在合同期满前或期满后一个月内通知你,否则你们形成事实劳动合同关系。
    4、请向劳动部门申诉
    5、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你们支付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
  • 用人单位没有为其缴纳社保和支付其加班期间的加班费的,劳动者需要提供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以及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只要劳动者有相关的证据,劳动者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加班费以及为其补缴其社保。
  • 你好,依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若用人单位需要劳动者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同时该法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同时,加班费应不低于工资的15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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