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国有企业减资的法律法规

企业法律顾问
2020-08-31 14:29:4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企业减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国有企业增资减资时,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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