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发生追尾事故,对方说他全责,对方报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来了照了相,让我自己开去4s店修,当时说对方付款,到我开车那天打对方电话不听,我只能自己给钱,现在车我开回家了,对方并没有给钱,我报警还有用不,可以报警不?

2018-11-17 13:34: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全责,追尾事故车辆追尾全责属于交通事故,一般来说进行赔偿之后,是不需要扣分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您需要向对方当事人进行赔偿。同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会再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这里有一个法律上的“一事不二责”的原则。也就是说,您已经为自己违法交通安全法的行为承担了法律责任(赔偿对方当事人的损失),付出了违法成本,就不再进行处罚了。交通事故责任由交警划分,如果你的车正常行驶,并措施得当,而前边的车突然刹车,又不属不可抗力,那么前面的车应负全责或主要责任。
    具体由交警划分责任。
  • 第十三条 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1991年9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9号)、有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规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核定赔偿数额。对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四条 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赔偿费用的增加,保险人不再负责。

    第十五条 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第十六条 保险车辆、第三者的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七条 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
    单方肇事事故的绝对免赔率为20%。
  • 全保险在保险公司方看来就是三者、车损、盗抢、车上人员、玻璃、划痕、自燃以及各险种的不计免赔都加上了。但是由于保险都是有保额的。所以发生车祸车方负全责,保险公司也是在你保险的保额内赔付。如果你三者只保了30万,但赔付对方需要43万,对方没有人员死亡的话,那你还是需要自己承担
    11.8万,如果你保额有50万,那你就不用出钱,保险公司全部赔了。n所以最终决定保险公司是不是赔付所有费用的不是看险种的多少而是看保额的多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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