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车出了交通事故自己开到停车场还需要交施救费吗?

2018-11-16 07:3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各方的过错通常通过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来确定,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未申请复核或者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进行举证,由法院结合证据进行判断。但是由于自行举证的难度一般都很大,如果对交通事入认定书有异议的,还是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核。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次责任,同等责任。每种责任具体的承担比例无全国统一的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自己的实施意见时作出了不同的规定,需参照当地规定确定。
  • 很高兴为你解答交通事故施救费由谁承担的相关问题。以下是具体回答:抢救费用: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对于先行垫付的费用,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肇事者若交了强险,可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支付抢救费用。医疗费用:交通事故肇事车辆逃逸的,医疗费应当由肇事者承担。但对医疗费,法律没有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的义务。
    因此,如果在没有查明肇事车辆之前,受伤人员需要医疗的,应自己先行垫付。受伤人员先行垫付后有权要求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七十五条规定: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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