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答辩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2020-08-25 15:24:15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离婚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1.实施家庭暴力的,构成家庭暴力的行为;
    2.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认定构成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4.对方重婚
  • 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但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需要满足特定条件且要求适度。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是指配偶一方违法侵害配偶他方的合法权益,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精神利益的损害和精神创伤,过错配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构成,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要件,缺一不可:第
    一、须有法定违法行为。第
    二、须有损害事实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一条的规定即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根据具体赔偿项目分析,例如一般工伤的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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