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个月开车闯到一个喝醉酒横过马路的人,被闯的人抢救几天没能活过来。这个月16号交警出了责任书,是同等责任。被闯的人贵州农村户口来广西贵港打工好象是挖煤的,按照农村户口死亡赔偿金应该4543X20年=90860元但是他却又是在城里打工是不是按照城市居民死亡来赔偿呢。

刑事辩护
2018-11-15 14:12: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酒驾面临着行政处罚,醉驾面临刑事处罚。但是上述两个处罚并不能免除交通事故案件本身的民事赔偿责任。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对双方责任进行划分,受害人可以以该责任认定书作为证据材料,结合其他证据,协商或者起诉要求赔偿。
    对于已经垫付部分,如果认定为需要赔付给对方的,可以主张垫付部分抵扣相应款项,如果认定为无需赔偿则可主张退回。双方对于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可以达成和解协议,但是要注意的是,显示公平的合同是可撤销的合同,如果与责任认定差异较大则可能被认定为显示公平,面临着被撤销的风险。
    建议审慎处理。
  •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双方当事人同等责任的,各自承担赔偿责任的50%金额。
      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金计算: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按20年计算。
    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赔偿的期限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 醉驾判刑处理方法:  
    1、未造成交通事故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饮酒驾驶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4、驾驶运营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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