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订婚了彩礼礼金全部送过去给女方了,日子也看到了,可发现最后不合适,想退婚,要是女方不同意,要求赔偿,要赔偿女方损失嘛?

2018-11-15 09:03: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1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你们双方虽然订婚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两人分手后婚约解除,按照法律规定,受赠人应当将受赠物返还给赠与人。所以,如果男方要求女方返还订婚礼金及财物,女方应当返还。若对方拒不返还,男方可以以婚约财产纠纷名义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 订婚具体情况视各地风俗来定,一般来讲订婚都是比较简单的。但是订婚需要准备的东西却是必不可少的。
    女方:一双红鞋(最好短根的)、新的内衣、租婚纱、定早妆、订花(一束红玫瑰,一束百何花、胸花)一个红盆里面装有(一对化装镜,一双牙膏牙刷、一对香皂(盒)、如果不麻烦就再加点洗潄用品(洗头的之类的)、男女双方还要各准备一条红色的腰带(布条的也可,当天带上)一盏台灯(灯泡要红的,小舅子送灯到新房)。
    男方:一套西服、一条红领带、新内衣、一双皮鞋、婚车(车花)、汽球、喜字、订席、印请柬、一扇排骨、两颗大葱、四双红筷子、乐队、红包(压床四个、男女双方家长各一个、如有小舅子两个(一个改口、一个点灯)。
    还有现在情况下最好在订婚的时候准备好订婚戒指。都要结婚了,不要因为一点小钱弄得大家心里别扭。结婚就是要高高兴兴的,男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不要太小气。
  • 关于“彩礼”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专门做了规定: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应返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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