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想把我的合同改为分公司,以后为分公司工作,工资由分公司发放,但我听说分公司经常拖欠工资时间,所以我不想改变合同,公司是违法的,或者我必须接受。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8-20 09:35: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拖欠工资的补偿规定如下: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你好,公司拖欠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和经济补偿,也会被要求支付赔偿金,你可以及时申请仲裁的。
  • 可依法委托律师指导下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业务提成、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年终奖金,具体可以详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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