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怀孕期间,男人的妻子,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离婚
2020-08-20 09:1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解释三》第九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
    (五)项的规定处理。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索要离婚损害赔偿时,无过错方可以先收集相关的证据,证明过错方存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具备的情形,然后可以起诉离婚并要求对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
  • 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有法定情形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目前,离婚损害赔偿 的范围限于: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此,怀孕不是离婚损害赔偿的赔偿事由,无法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