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你好,我租了很长时间房东的房子,已经五六年了,但我一直没有签约。 现在房东已经确定把他的房子租给别人了,我还想再租。 我优先出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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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写明不得转租,本月发现对方将房子转租出去,你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对方搬离房屋;
3、对方拒不搬离的,你方可以依法起诉,要求对方搬离,并且赔偿你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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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在同等条件下你有优先权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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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拒绝搬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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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