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我手机分期分18期还的,还了四期,第五期原本想结清的,但是她们的贷款利息太高了,本钱是2699到最终要我还3880我一气之下没还,有人说提起诉讼我了,我该怎么做啊

2020-08-19 10:24: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超过36%的。超过的部分,即使利息已经给了,也可以要回来;
      
    2、24%以内的,法院予以保护;
      
    3、24%-36%之间的,超过24%的那部分利息已经给过的,不能要回来;还没有给的,也不能要。
  • 我国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年利率的36%;
    如果超出此限度,那么超出的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对于借款利息的约定超出年利率的36%之外的部分不受我国法律的保护,债务人可以不还;
    但是没有超过的部分依旧是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债务人不能因为利息过高而拒绝还款。
    若借款利息过高,超过年利率的36%,那么债务人可以通过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贷款利息过高,如果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的,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债务人可不支付超出。但是,如果双方约定的年利率没有超过36%的,则债务人需偿还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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