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年十一月低做的工伤鉴定,鉴定为十级,现在我辞职,公司不承认工伤鉴定等级,要求重新鉴定,怎么办

2018-11-14 07:10: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  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
    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也称劳动鉴定,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致使劳动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有关部门在医学方面对其做出的鉴别和评定。
    通常情况下,我国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只负责因工伤或因病而导致的劳动能力鉴定问题。  致残等级鉴定也称工伤评残,是劳动鉴定委员会在劳动能力鉴定技术小组认为工伤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需要评残的基础上,依据《职工工伤和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依赖护理的程度作出的判别和评定。
    一共有十个级别。  劳动鉴定与工伤评残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从性质上来说,劳动鉴定是工伤评残的基础。从程序上来说,是先鉴定后评残。从范围来说,劳动鉴定更大一些,即除对工伤(含职业病)进行鉴定外,还包括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导致的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其主要职能是从医务方面对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状况进行鉴定。
    而工伤评残相对来说更专业、更严格,其职能是对工伤和患职业病职工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状况进行的鉴定。二者的工作程序和判别依据也不同。但对于明显的工伤(含职业病)案例来说,工伤评残可以与劳动鉴定同时进行。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 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

    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待遇。

    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其应当支付的工伤赔偿待遇,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8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重新鉴定:  
    (一)享受伤残津贴和护理费的人员距前次鉴定一年以后,伤情变化时,可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经办机构也可每两年提出安排复鉴一次,以便随伤残情况变化调整待遇;  
    (二)被鉴定人或用人单位对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疑义或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结论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复鉴。省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伤残等级重新评定后除一次性补助以外其他待遇相应调整。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劳动能力鉴定的机构  劳动能力鉴定的内容分为劳动功能障碍等级鉴定和生活自理障碍等级鉴定,这两部分合在一起称为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的机构分为两级:  第一级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为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果确有必要,鉴定委员会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作出。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果必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为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不能再要求重新鉴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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