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离婚,结婚是特例,没有感情的基础,现在有一个女儿,我带着女儿,他带着儿子,在外面买了房子,共计25万美元,还租了10万美元,想要房子,请问房子怎么分

离婚
2020-08-19 01:28: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   
    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 您好,如果夫妻购买房产后,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您好,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