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甲方找乙方做工程,乙方临时请了丙方帮忙赶工程,甲乙丙都没有签合同,丙方高空作业从十米高的地方摔下来,脊椎断了,请问事故三方怎么平摊???????

2018-11-13 23:20: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你是受雇于施工单位,则你和单位是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受伤了属于工伤,工伤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伤者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2,若不以劳动关系而以雇佣关系,则你的工作性质可能属于高空作业,可靠用法律规定的特殊的归责原则,除非你是故意的,一般也不承担责任。
  • 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

    1、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赔偿金都应由单位承担。

    3、首先要求单位向当地劳动保障部们申请工伤认定。

    4、住院治疗所需医疗费用、陪人费、生活费等都由单位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再治疗完全结束后,做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并按伤残鉴定结论提出伤残赔偿。

    6、如单位不给于合理赔偿,可到劳动部们的劳动仲裁办起诉维权。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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