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17年5月在民营企业实习,8月实习结束了,但是没有支付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上司说把我送到18年6月。 怎么办才好呢?

2020-08-18 17:51: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实习生的实习工资属于与任职、受雇无关的收入,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按照《税法》第四条和第六条之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 实习期内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讨薪可以有以下途径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 实习期讨薪的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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