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双方在律师调解下签订赔偿协议但对方一直不履行协议进行赔付,协议签订时间是2016年1月,如果我想私下协商应该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18-11-13 14:28: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先确认受伤的劳动者与包工头或发包方存在劳动关系?若劳动关系成立,依法由劳动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医疗终结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伤残鉴定,主张工伤保险待遇才有依据。现在没法算出赔偿的具体数额。
    二、非劳动关系的,则不适用劳动法律的调整,只能适用民法。依过错责任担责。
  • 工伤赔偿调解后不可以追加赔偿,调解是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情形下进行的,不可以反悔。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2012》
    3、劳动者受到工伤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赔偿协议后,劳动者又提起仲裁和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的,对该协议的效力应当区分情况处理:
    (1)如果该赔偿协议是在劳动者已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前提下签订,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认定有效;但是如果劳动者能举证证明该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情形,符合合同变更或撤销情形的,可视情况作出处理。

    (2)如果该赔偿协议是在劳动者未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情形下签订的,且劳动者实际所获补偿明显低于法定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可以变更或撤销补偿协议,裁决用人单位补充双方协议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差额部分。
  • 工伤赔偿协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属签字生效:
    一、工伤职工本身已经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状态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不能进行相应民事行为的;
    二、工伤职工委托的;
    三、不属于上述
    一、二项情形,家属签字之后,工伤职工收到了协议书,没有在合理的时间内提出异议,双方按照协议履行的。《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第六十六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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