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家拆迁后,政府补助性地建了房子,去年又在我家两侧建了新房子,但是地基家比我高,我家前面出现了水洼,请告诉我现在怎么办

土地纠纷
2020-08-17 19:06: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政府部门有权对产权不明的房子进行征收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二十六条规定,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政府部门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权对产权不明的房屋依法作出征收决定,但应依法作出补偿安置。

    二、征收部门绝不能以产权关系不明确、被征收主体不明确为由就降低或不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应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予以公告,同时明确补偿决定应当公平。
  • 可以协商赔偿的,
  • 你好,你说的情况较为复杂,可以将有关材料请律师具体审核一下,与律师详细面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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