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要必须服从调岗的情况
1、法定必须调岗的情形。有些岗位是怀孕女职工不能从事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
2、怀孕女职工不能适应工作的调岗。《女职工
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对此进行了明确,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3、怀孕女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的调岗。所谓“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
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调整工作岗位的。